7月份全國多地水污染治理政策及大事件盤點發布日期:2016-08-08
導讀:7月份,國家及地方對于環保產業的重視程度加強,在政策方面不斷發力,多地紛紛引發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7月環保部印發《“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環保領域制度。此外,湖北省宜昌市、貴州、福州、內蒙古、青島、濟南、三亞等地陸續出臺水污染和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切實加大水污染和大氣防治力度,落實責任制度,構建水生態環境安全格局,推進經濟綠色發展。
環評法 節約能源法 水法等六部法律獲修改
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決定對六部法律進行修改。六部法律分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所作的修改,將從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其余五部法律所作的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綠色稅制促資源合理開發
7月1日起,我國將全面推開資源稅改革,實行從價計征,清理收費基金,同時突破目前僅對礦產品和鹽征稅的局限,試點開征水資源稅。此次改革將通過全面實施清費立稅,構建從價計征機制,建立規范公平、調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資源稅制度。
據介紹,此次資源稅改革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擴大征收范圍,逐步擴展至水、森林、草場、灘涂等資源,此次先在河北省開展水資源費改稅試點;二是全面推開從價計征,在前期實施原油、天然氣、煤炭等從價計征改革基礎上,此次對絕大部分礦產品實行了從價計征;三是全面清理收費基金,將全部資源品目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停征價格調節基金,取締地方針對礦產資源違規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
環保部印發《“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
7月19日,環保部發布關于印發《“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其工作目標是:
1、制度日臻完善。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違法嚴懲的環評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全社會環評守法意識不斷提高,環評違法責任追究機制不斷健全,規劃“未評先批”“評而不用”、項目“未批先建”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項目環評分類管理和分級審批更加科學,環評、“三同時”與排污許可管理有效銜接,夯實環評的制度基礎。
2、機制更加合理。“三線一單”的管理機制逐步建立,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聯動管理得到深化和規范,地方環評審批和監管能力不斷提高,環評信息公開機制進一步強化,環評誠信體系不斷完善,夯實環評的管理基礎。
3、效能顯著提高。戰略和規劃環評頂層設計更加完善,約束性得到加強,環評預警體系初步建立,基于環境容量和生態紅線的開發建設預警開始發揮作用。項目環評管理重點進一步聚焦,“三同時”主體責任更加明確,排污許可普遍實施,夯實環評的執行基礎。
4、保障科學有力。環評大數據系統初步建立,環評基礎研究取得顯著進展,導則規范體系進一步完善,評估隊伍能力進一步提升,行業協會作用充分發揮,環評機構和人員管理更加規范,夯實環評的技術基礎。
環保部2015年部門決算公開 支出總計超134.7億元
近日,環保部發布《環境保護部2015年部門決算公開》的通知,2015年收入總計1,347,722.52 萬元,支出總計1,347,722.52 萬元。與2014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210,315.04萬元,增長18.49%。其中污染防治(款)大氣(項)支出351.21萬元:主要用于大氣污染防治,水體(項)支出5,884.83萬元,固體廢棄物與化學品(項)支出1,504.39萬元,環境監測與信息(項)支出45,581.48萬元,環境執法監察(項)支出6,346.16萬元,自然生態保護(款)農村環境保護(項)支出 604.53萬元。
湖北省宜昌市印發2016年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知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宜昌市2016年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宜昌市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4-2017年)》,制定本方案。
貴州出臺《關于加強長江黃金水道環境污染防控治理工作方案》
近日,貴州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長江黃金水道環境污染防控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強化水環境監管、推動流域產業調整優化、深化重點領域污染防治、抓好重點區域污染防治等八個方面,對流域水污染防控工作進行優化。方案明確,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任期內出境斷面水環境質量惡化、水污染問題突出、發生嚴重水污染事件的,要依規追究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責任。
方案提出,到2017年,烏江、清水江水環境質量得到大幅改善,水體中主要污染物總磷得到有效控制;涉危企業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基本建立。到2020年,烏江、清水江水環境質量穩定明顯改善,部分嚴重的支流污染基本消除,長江流域53條主要河流105個水質監測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三類)比例超過91.4%;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優良比例保持100%。
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計劃2020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達95%以上
清新區近日啟動了水污染防治計劃。根據《清新區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下簡稱《方案》)要求,到2020年,清新區水環境質量要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質保持穩定。
任務目標
1、2017年底前,造紙行業力爭完成紙漿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漿技術,鋼鐵企業焦爐完成干熄焦技術改造。
2、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全區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3、2017年底前,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完成達標改造,城市污泥無害處理處置率于2020年底前達到90%以上。
4、到2017年,全區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以上;到2020年,全區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
5、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和化學需氧量進水濃度得到有效提高。
6、到2020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
福州重點推進83個水污染防治項目 地下水質穩定
《福州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計劃》日前出爐,今年將突出小流域環境綜合整治,重點推進十個方面83個項目。今年福州市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標是全市40條主要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90%以上,Ⅰ~Ⅱ類水質比例穩中有升;列入福州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考核的20個流域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0%以上;全市小流域消滅“垃圾河”;市級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100%,地下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達64.7%;主要湖庫水質達標比例達60%。
廣西關于推進全區海綿城市建設的通知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廣西關于推進全區海綿城市建設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要求,進一步增強城市防澇能力,修復和涵養城市水生態、水資源,提升新型城鎮化質量,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推進全區海綿城市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完成全區各市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
(二)穩步提高城市建成區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率。
(三)按期完成國家海綿城市建設試點。
皖蘇首次聯合監測長江跨界水質 結果上報環保部
近日,馬鞍山市環境監測站與南京市環境監測站首次聯合監測長江跨界水質,共同促進跨界水體水質監測數據的科學性和準確性。今后,皖蘇兩省每月將聯合監測一次,結果上報環保部。
依據方案,跨界監測范圍為“十三五”國控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中的跨省界和市界水質監測斷面,涉及長江、淮河和巢湖流域。我省國控網跨省水體斷面33個,跨市水體斷面16個。監測指標有24項,包括水溫、溶解氧、高錳酸鉀指數、氨氮、糞大腸菌群等。每月采樣結束后,雙方應盡快完成樣品分析,并在10天內完成數據交換和比對。若雙方對監測結果無異議,分別向上級環境監測部門報送。
武漢出臺水污染防治方案
7月13日,記者從武漢市政府獲悉,武漢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2016—2020年)出爐。方案提出明年武漢城市建成區要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基本消除中心城區劣V類湖泊,非中心城區劣V類湖泊比例下降20個百分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
按照方案,今年武漢市要實現全市中心城區40個湖泊主要排污口截污;明年底之前主城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污水管網完善率達到85%以上,到2020年,主城區和新城區建成區湖泊實現全面截污。
濰坊市水污染防治方案出臺 8月底前完成排查
7月13日,《濰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日前經市政府同意并印發。《方案》公布了水污染防治的目標,部署了水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務。到202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白浪河、彌河、張僧河、濰河等市控及以上重點河流穩定消除劣五類水體,達到水環境功能區劃要求。
青島推廣PPP治理模式 提高水污染綜合防治水平
青島市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積極轉變政府職能,不斷創新水環境管理機制,在水污染防治領域大力推廣運用PPP治理模式,通過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水污染治理項目,進一步拓寬環境公共服務的供給渠道,提高環境產品的供給質量,推動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是完善PPP治理模式的制度設計,理順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關系。將PPP治理模式作為水污染防治領域工作創新的一項重要內容,先后在李村河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嵯陽河生態濕地建設、水清溝河黑臭水體治理、農村水污染防治等工程項目中加以推廣,改變原先環境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單一供給的格局,以合同約束、信息公開、過程監管、績效考核為主要內容,建立多層次、一體化、綜合性的PPP治理模式規范。
二是豐富PPP治理項目的供給方式,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水污染防治項目的運營管理。根據不同區域水污染治理的項目特點,細化PPP水環境治理項目在實施內容、環境產品、服務質量和相應標準方面的目標要求,因地制宜,采取差異化的合作模式和推進策略,在水污染防治領域分批、分類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形成水污染治理的合力,有效提升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服務質量與管理水平。
三是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的PPP治理項目投入機制,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主導和帶動作用,綜合采用財政獎勵、投資補助、政府付費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水污染防治領域PPP治理項目的實施。探索建立服務價格合理、融資靈活多元、政策支持有力、政府監管到位的PPP投融資模式,在水污染防治領域形成政府與社會資本風險分擔、利益共享、權益融合的新型合作機制,切實提高社會資本參與PPP水環境治理項目建設的積極性。
《三亞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提出: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7月11日下午,六屆市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三亞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據悉,《方案》旨在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環境安全,同時明確落實各方責任,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構建水生態環境安全格局,推進經濟綠色發展,實現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
《方案》指出,按照環境質量“只升不降”的原則要求,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力爭到2020年,全面達到《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對三亞各類水體水質考核目標要求。全市重點湖庫和主要河流水質繼續保持良好,城市飲用水源水質穩定達標,農村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穩定,地下水質量保持穩定,近岸海域水質保持優良,城市內河(湖)污染問題得到解決。到203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優良,水生態系統實現持續良性循環。
濟南出臺水污染防治路線圖,將劃定地下水禁采區
近日,濟南市政府印發了《濟南市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給出了防治水污染的路線圖和時間表。據了解,濟南將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東部老工業區濟南盛源化肥有限責任公司、濟南潤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等化工企業搬遷、轉產或關停。另外,市、縣(市)區將分別自2016年、2018年起每季度向社會公開飲水安全狀況信息。
據了解,濟南將選擇支流入干流處、河流入湖口處等適宜地點,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提升流域環境承載力。在城鎮污水處理廠(站)、重點企事業單位、大型社區排污口建設與城市景觀相結合的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在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推廣建設以改善居住環境為主要目的的小型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
內蒙古向污染水環境動真格
2016年7月7日,內蒙古自治區辦公廳下發關于《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計劃》的通知,該《通知》要求全區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依據《內蒙古自治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圍繞地表水、地下水、飲用水和城市黑臭水體等四類水體年度防治目標,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明確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責任,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進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統籌安排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各項工作,敢“”亮紅燈舉黃牌“,全面促進轄區水環境質量取得階段性改善。
據自治區水污染辦介紹,內蒙古自治區松花江流域、遼河流域、黃河流域、海河流域水質優良,全區47個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相對穩定。呼和浩特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比例與2015年度相比下降40%,為防止水污染事件發生,內蒙古在工業污染防治方面將在各盟市對區域內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進行排查,年底前將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十小”生產項目。對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執行暫停審批和核準其相關行業新建項目。
湖南岳陽市爭取洞庭湖流域水環境治理專項資金8400萬元
湖南岳陽市積極推進項目建設,爭取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設資金。目前,成功申報并落實2016年第二批水環境治理專項基金項目兩個,共計資金8400萬元;申報并落實2016年省預算內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專項項目4個,共計資金1300萬元,資金主要用于環湖路建設、環湖路沿線特色城鎮建設和國家地理標志特色農產品項目補助。
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專項資金是國家對洞庭湖湖區建設的一種主要投入方式,將為湖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我市境內洞庭湖面積約1328平方公里,占洞庭湖總水面的49.35%,覆蓋250多萬人口、220多萬畝耕地,占全市總人口、總耕地面積近50%,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專項資金對于促進我市湖區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今年爭取的建設專項資金,分別是環湖路建設補助資金850萬元;環湖路沿線特色城鎮建設(2個特色生態鎮:楊林寨、鳳凰鄉)補助400萬元;君山黃茶國家地理標志特色農產品項目補助50萬元。
鄭州發布生態環境治理三年計劃 三大工程力保天藍水清
7月20日召開的鄭州市生態環境治理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會,印發《鄭州市生態環境治理三年行動計劃(2016—2018)的通知》,《通知》明確了未來三年鄭州市生態環境治理的路線圖和總目標。圍繞目標,未來三年,鄭州市將重點實施生態環境治理“三大工程”:藍天工程、碧水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總體目標:通過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實現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污染物濃度持續下降,大氣、水環境質量明顯好轉,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建設“天藍、地綠、水清、河美”的生態鄭州。
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優良天數明顯增多,重污染天氣大幅減少;利用兩年時間,在全國74個重點城市排名中退出倒數后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