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條已滿“周歲”地方版水十條有何特點?發布日期:2016-04-29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已經發布一年,總體要求七大流域水質優良比例超70%、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敏感區域污水處理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20%以上等……下面為大家分享各地方已經發布的地方版“水十條”。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全面實施6大防治任務、5大政策管理保障共40條措施以及5條組織保障措施,確保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持續保持穩定達標,地下水質量保持穩定。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以改善天津市水環境質量,保障水安全為核心目標,堅持工程措施和政策機制并舉,實施緩解水資源緊張、改善水環境質量、恢復水生態健康三大任務,建立健全地方法規標準體系、深化環境治理體系改革、嚴格政府考核問責制度、強化治污監管主體責任、加強科技創新支撐作用五大保障體系,全面推進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化、拓展和提升。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將采取50條措施,努力實現全省水環境安全、水資源清潔、水生態健康。到202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得到總體改善。到203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全面改善。到本世紀中葉,全省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提出的目標是,到202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的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黃河流域整體水質由重度污染改善至中度污染,其中汾河流域中下游水質進一步改善,海河流域在輕度污染的基礎上持續改善;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城市黑臭水體污染問題基本解決;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取得積極進展;重點流域水生態系統退化趨勢得到扭轉;全省水環境管理、執法、監測、預警及應急能力顯著提高。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
要求在2016年底前,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十小”企業。專項整治涉及制定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行業。此外,要求各地區要盡快啟動本地區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情況排查,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
《遼寧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到2020年,全省河流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達到51.16%以上,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達到96.2%以上,全省地下水質量不下降,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不下降;遼河保護區、凌河保護區水生態系統功能顯著恢復,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生態系統呈良性循環趨勢。
《吉林省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
著力推進重點支流綜合整治、降解型濕地建設、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逐步形成以縣(區)為板塊的流域、區域治理,提升水環境標準的新格局。嚴格飲用水水源保護措施,全省17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全省重點流域考核斷面中,11個達到國家考核要求,2個水質明顯改善,全省水環境質量穩步提升。
《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到2017年,列入國家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中的62個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53.2%以上;到2020年,水質優良比例達到59.7%以上,市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高于77.1%,市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鏡泊湖、興凱湖流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改善,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極差比例控制在17.8%左右。
《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到2017年底前,基本實現建成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污水處理廠達到一級A標準,建成區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到2019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到2020年,基本消除喪失使用功能的地表水體,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共安排治理措施270余項,重點包括保障飲用水源安全、加快污水廠網建設、整治農業和農村污染、嚴控工業污染、深化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加強水生態系統保護等六個方面。
《江蘇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提出江蘇將用5—10年的時間,實施“凈水”計劃。到2030年,全省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達到75%以上,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100%。雨污分流計劃:2020年全省新增7000公里污水管網;保障飲水安全:定期監測飲水安全狀況,每季度公開;治理城市黑臭水體:每半年向社會曬出治理情況;嚴格目標考核:水環境治理不達標,領導干部面臨約談;群眾舉報一經查實可給予獎勵。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浙江省環保廳發布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征求意見稿)》,計劃到2017年,全省地表水省控以上斷面Ⅰ-Ⅲ類比例達到69%以上,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下降到5%左右,八大流域跨市、縣(市、區)交接斷面消除劣V類水質。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省控以上斷面Ⅰ-Ⅲ類比例達到72%以上;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斷面;交接斷面水質達標率超過70%。
《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到2020年,長江流域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斷面比例達83.3%,淮河流域優良斷面比例57.5%,新安江流域水質保持優良,引江濟淮輸水線路水質達到工程規劃要求。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地級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高于94.6%,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高于91.9%,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
《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
為實現“到2020年,全省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污染嚴重水體及城市黑臭水體大幅度減少,近岸海域環境質量及主要湖泊生態環境穩中趨好”的目標,全省各級一要圍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全局,深入貫徹中央和福建省委的部署要求,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之以恒推進生態省建設。二要以鞏固和提升水環境質量、確保飲用水安全為核心,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河海兼顧,對江河湖海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三要堅持政府市場協同、全面依法推進、落實各方責任、推動全民參與,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有效保障全省水安全。
山東省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充分把握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階段性特征,明確了“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促進科學發展”三條主線,將應對流域環境安全嚴峻形勢和滿足綠色化發展要求兩項工作,上升到與改善水環境質量同樣的高度;二是充分繼承和發揚我省水環境質量連續12年持續改善的成功經驗,堅持“政治三策”和“技術三策”,全力打造山東水污染防治升級版。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力爭全省政府責任目標水質斷面達標率達到80%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達到98%以上,全省水環境安全得到保障,全面完成“十二五”各項水污染防治任務。其主要任務是:開展城市河流整治工作,重點推動60條省轄市城市河流水質優先改善。優先保護達標率在80%以上的河流水質,嚴格控制流域內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和入河量,確保達標率穩中有升。
《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
到2020年,湖北全省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88.6%,喪失使用功能(劣于Ⅴ類)的水體斷面比例控制在6.1%以內,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各市(州)城市建成區應于2017年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武漢市建成區應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其他市(州)城市建成區應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任務。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
《湖南省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未來五年內,我省將試點建設2-3個海綿城市,從水環境污染防治、水資源節約保護、水生態環境安全等方面重拳出擊,構建“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格局,舉全省之力,凝聚“節水潔水 人人有責”共識,確保到2020年,全省長江、珠江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分別達到93.2%以上和100%,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高于96.4%。
《廣東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以2020年、2030年、本世紀中葉3個階段提出目標。還對2020年、2030年的目標實現明確了具體指標——到2020年,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農村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全省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84.5%;對于劃定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水體斷面,珠三角區域消除劣Ⅴ類,全省基本消除劣Ⅴ類;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地下水質量維持穩定,極差的比例控制在10%以內;近岸海域水質維持穩定,水質優良比例保持70%以上。
重慶《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優化流域水環境保護格局。明確長江、嘉陵江、烏江干流及其他河流的城市建成區兩側20—30米、非建設區兩側各20—50米為生態紅線區域。強化工業污染治理。拓展取締“十小”、整治“十大”行業為取締“十一小”、整治“十一大”行業,分別增加了對三峽庫區水質影響較大的涉磷生產和使用行業。加強生活污染治理。所有建制鄉鎮、場鎮到2017年實現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增加修車廠、學校、醫院等經營性和非經營性服務機構(單位)污水治理設施的處理壓力。抓好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增加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內容,明確河流、湖庫禁養清單和取締、整治工作的時限及要求。創新資金投入保障。設立環保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開展污水垃圾排放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全市鄉鎮生活污水垃圾實施排污權儲備。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川省工作方案
四川提出以五大流域水環境整治和保護為重點,兼顧重污染水體治理和良好水體保護,主攻控磷,力爭全省水環境質量到2020年階段性改善、到2030年總體改善、到本世紀中葉全面改善。
《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到2020年,云南全省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六大水系優良水體穩中向好,長江流域昆明、楚雄,珠江流域紅河、曲靖,及西南諸河流域大理、德宏、玉溪、怒江、文山、保山等州(市)重點控制區域的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提升。九大高原湖泊中,污染較重的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和異龍湖的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富營養化水平持續降低。螳螂川、龍川江等污染較重水體逐步恢復使用功能。全面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質量保持穩定。水生態環境狀況明顯好轉。
《貴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
從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明確落實各方責任十個方面提出33項具體措施。根據要求,各市(州)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及省直管縣(市)政府要分別制定和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報省人民政府備案,同時逐年制定轄區內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標和重點任務實施方案。
《陜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要突出保護優先、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以提高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按照“南防北控、中部提升、節水循環、優化空間、底線保障”原則,充分發揮法制規范、市場調節、科技支撐、標準導向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水、系統治水、創新治水、全民治水,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讓三秦大地水更清,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持久動力。
《甘肅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確定了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黑臭水體4類水體到2020年、2030年的水質目標;“工作任務”中包括了工業企業污染防治、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業農村污染防治、船舶碼頭污染控制、促進經濟結構轉型、有效提高用水效率、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節約保護水資源、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湖庫濕地環境保護、水環境質量管理、環境執法監管等12個方面,“保障措施”中包括了法規標準、科技支撐、價格稅費、激勵機制、各方責任、目標考核、多元投資、公眾參與等8個方面。
《寧夏回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兼顧,對河湖溝渠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