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測:消除國內黑臭水體需超7000億元資金發布日期:2015-12-17
記者13日從在肇慶舉行的“2015中國環保上市公司峰會”上獲悉,今年4月出臺的“水十條”中明確城市人民政府是整治黑臭水體的責任主體,并提出2017年底前,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2020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到2030年,全國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
據峰會公開的中信證券的《環保行業2016年投資策略》研究報告,目前,黑臭水體已成為城市面貌的污點,其治理被提上了日程。
從黑臭水體治理投資需求看,如果假設全國城市建成區1000個、每個區平均有20個中小河道且其中40%屬于治理范圍、每條河道中黑臭水體長度3公里、以及單位投資3000萬元/平方公里,則測算得到若2030年消除全部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對應投資需求或超過7000億元。
研究報告稱,與污水廠點源治理不同,城市黑臭水體成因復雜、其治理將是一個系統性工程,需要根據不同條件與環境選擇適合的技術路線,或涉及控源截污、內源治理,活水循環、清水補給,水質凈化、生態修復等多個方面。